司考过后本也没有心得,因为俺的学习过程没有计划、没有章法,所以也没有什么经验。更何况俺的那点分数(93+91+97+87=368)也不敢妄谈经验。但见吧友纷纷将自己的经验心得与大家分享,遂左思右想凑成此文,不求对大家有所帮助,只求与大家共勉。
俺非法本,30有余有妻儿,效力于一陈年国企勉强糊口,工作比方言同志每月发一次计生用品稍有建设性。穷则思变。恰有朋友司考屡考不过,咨询一番始知司考为何物,于是凭多年《今日说法》之功力,准备笑傲司考!05年5月某日,只身到某政法大学门前法律书店,问老板:非法本需几年。答:准法盲,三年。问:准法盲是否不如法盲。笑而不答。当日选购法律出版社教材三本、白皮书一套,回家翻看一周大悟:俺果真准法盲也。
一个月后,鉴于俺准法盲+在职+子年幼,决定05年不考。两个月后,发现只看书不听课三年也不行,于是找来诸名师课程黑听。年底,自觉水平见长,应已达法盲矣,窃喜!年后,听说要半年冲刺,不敢怠慢,遂逐渐加力直至废寝忘食。考前,调整心态、体能,倒也没有压力只是去放手一搏。考后,郁闷数日。公布答案后,更郁闷数日,遂渐渐淡忘。成绩公布后,感叹良久,数月努力幸有贤妻支持,司考8相助,当然还有运气,否则必无功而返。
回顾俺的复习过程,经验不敢,不足倒可总结一下:
一、复习没有计划。作一个合理的复习计划是个明智的选择,而俺始终没有计划,全凭感觉,这个习惯不好;
二、听课不记笔记。每次听新课都信誓旦旦要记笔记,每次记一两页就记不下去了,按周旺生的方法将一个部门法总结到一张A4纸上俺连想都不敢想。失败;
三、对有争议的问题钻牛角尖。有争议的问题哪是俺能解决的,浪费时间;
四、作错题不记录、不总结。非常不好,后期作题时由于前期作错的题没有记录,所以只能全作,有些题已经很熟了,而作错的题所涉及的知识点又没有总结,被动;
五、动笔少。卷四所涉题型还是要多动笔,可俺考前没有写过一篇完整的司法文书,幸好没考文书题。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