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2007

法律帝国一周法律评论总第131期

法律帝国一周法律评论总第131期(2007.2.3-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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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命案必破”

公安部在2月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表示:中国警方将继续坚持“命案必破”的理念,保持“命案破案增多,发案减少”的强劲势头,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做到不出一起冤假错案。

“命案必破”作为公安部表示决心鼓舞士气的口号提出,本是无可厚非的。而且几年以来“命案必破专项行动”的结果数据也显示,以前屡屡发生的系列恶性杀人案件大幅减少。诸多系列案件作案二三起之后,就被侦破。在老百姓为这些“辉煌”战绩喝彩的同时,公安部也继续在“命案必破”的承诺中提升自身的形象。

然而,我们在享受这“鼓舞人心”的战果的同时,是否又想到过这些实体正义背后的程序正义呢?在这一个个命案的侦破过程中,是否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尊重和人性的关怀呢?湖北警方制造的“佘祥林冤案”,不可否认很大程度上就是办案人员“命案必破邀功心切”的结果。面对杀人沉尸的大案要案,迫于政策的关注和来自民愤的压力,侦查人员先入为主,围绕佘祥林杀人来找证据,而不是搜集证据来证明凶手。如此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理念也必然导致了佘祥林这一刑讯逼供的牺牲品。到底是民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民?面对中国现阶段不完善的司法体制和整体素质不高的司法队伍,继续强调带有浓重功利性色彩的“命案必破”的口号,虽说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命案的侦破率,但也让人担忧:会不会出现佘祥林第二、第三呢?

说到程序正义,很自然的又想起了辛普森案件。主审法官说:“大家都看见了辛普森沾满鲜血的双手,但法律却不能说已经看见。”这种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价值,也许正是中国在迈向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所缺乏的吧。很难想象,在中国,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凶手,会因为“毒树之果”的证据程序瑕疵而被无罪释放。

“命案必破”,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命题,是一个荒唐的指导思想,体现的是警方高层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就象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在乎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一样,“命案”的侦查人员,在意的是“破”后的论功行赏,而不是侦破的过程是否严谨,合法。我们知道,命案的发生率是远远低于其他案件的,如果一味地强调“命案必破”,在“命案”中投入巨大的警力和资源,那么,那些没有出人命的盗窃,抢劫,抢夺,故意伤害,强奸之类的案件是不是就不必破了?有得必有失,公安机关的精力也是有限的。正因为“命案必破”的压力,才导致许多基层公安机关对盗窃之类的小案件无力过问,以至于此类案件层出不穷,民不聊生!

提出“命案必破”口号的人,大概是一位天才,很可能他本身并没有实际的侦查工作经历。一个“必”字,表面看来展示的是一种信心和决心,但是,对于每天都在和犯罪打交道的基层侦查人员来说,这是命令,It is order !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但是,侦查工作和打仗有着重大区别,光有勇气和信心是不够的。

案件的侦查过程是一项讲究科学细致的工作,每个案件都有其自身的逻辑结构。特别是对于命案,现代化的作案手段往往对侦查手段的科学性和技术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虽然公安部一再强调公安科技的大发展,勘察现场的技术手段和认定犯罪的装备得到了大量的更新,来保证每一起案件都有确凿的证据依据。从理论上来说,每起案件的破获都是完全可能的,就如每种疾病总能找到它的克星,每件事情总是有办法解决的。

但是,在实践中,诸多的客观亦或主观的因素制约着破案。综观古今中外,遗留的无头悬案不胜其数。侦查人员无法复制和还原历史,只能是根据案件遗留的一些信息来做理性的分析。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以及错综复杂的偶然性因素的存在,很多案件无法被正确的认识。“命案必破”的理念是和现代科学格格不入的,违背了事物发展规律。公安部提出的“命案必破”,是现实性的限期破案。口号的提出,虽然震慑了犯罪分子,但把它当成工作的一项硬性要求来执行,容易使执法人员迷失方向、丧失理性。在“命案必破”的压力下,侦查人员要寻求破案的证据,首选的当然是“证据之王”----口供,刑讯逼供就必然会出现在破案过程中,程序正义将不可避免的无立足之地!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我们不禁要问,“破”又是怎样的一个概念?当“命案必破”成为套在所有办案民警头上的一道紧箍咒,应对的办法也在不断的花样翻新。将凶手缉拿归案并依法处理,是一种“破”。 如果现场没有特别可疑的证据显示为他杀的话,为了避免自找麻烦,惹火上身,一些侦查人员便将其定性为“自杀”或“意外事件”,草率结案,这也算是一种“破”。笔者就亲身经历过多起这样的案件。还有一种侦破,就象《武林外传》中那位号称“天下第一女捕头”的展红绫,一筹莫展的时候,就宣布犯罪分子已经死了,本案到此为止,这也是一种“破”啊!

坐在办公室里提出“命案必破”口号的天才,可能无法想象如此正确的指导思想,在执行的过程中竟然会走样,而所谓的正义之树,居然也会结出形形色色的恶果!这一点,大概是天才们始料未及的吧。

刑讯逼供,原本就是导致冤狱不断的万恶之源,让许多无辜的人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而“命案必破”又在推波助澜,火上浇油!“命案必破”,是让中国人心惊肉跳的一句诅咒,是妨碍中国法治进程的绊脚石,当活生生血淋淋的事实一次次地摆在我们眼前的时候,再怎样振振有辞的狡辩都是不堪一击的谎言!


                         作者:小丫

                        200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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